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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8/02

约翰福音 8:1-11|去吧,从此不要再犯罪:恩典与圣洁的生命

为什么耶稣会说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? 在某些基督教圈子里,信徒们很快就会避免沾染任何律法主义的味道,这是应该的。耶稣和使徒们对此都有清楚明确的教导,新约也告诉我们,人不能靠行为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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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耶稣会说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?

在某些基督教圈子里,信徒们很快就会避免沾染任何律法主义的味道,这是应该的。耶稣和使徒们对此都有清楚明确的教导,新约也告诉我们,人不能靠行为得救。

然而,神却关心我们的行为。我们的行为是有意义的。许多人因害怕律法主义,结果连“过义的生活”也一并否定,仿佛只要追求正义就等于否定福音、靠自己得救。

但基督所传的福音,是神独一的拯救,这种拯救并不排斥义的生活,反而包含了一个反映神品格、行出正义的生命。

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中明确地说出了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这句话。结合当时的语境和整本圣经来看,我们会发现:恩典与信心所产生的行为并不矛盾,它们其实是一体的。

耶稣在哪里说过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?

耶稣在《约翰福音》的两个关键段落中说了这句话。

首先是《约翰福音》第8章1到11节,记载了一位行淫时被抓的妇人。法利赛人把她带到耶稣面前,询问应按律法如何处置她。他们其实并不关心律法、这名妇人或耶稣的看法;这些宗教领袖只是想设圈套陷害耶稣。

耶稣常常寻找那些被边缘化、患病和被排斥的人,用怜悯与赦免去接纳他们。与此同时,他也经常责备犹太宗教领袖(参见《约翰福音》5:39-40)。摩西律法规定,对犯奸淫的人应以石头打死。那么耶稣若答应处死这名妇人,就会与弱势群体为敌;如果他试图救这妇人,就似乎是违背律法。

起初,耶稣沉默不语,俯身在地上写字。我们不知道他写了什么,也许是摩西律法中规定男女同罪、都应被处死的内容(参见《利未记》20:10)。但奇怪的是,那名男子却没有出现。

不论耶稣写了什么,他接着对控告者说:“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,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。”这句话将控告者自身的罪行摆在了律法的光照下——律法的目的,是洁净整个群体的罪。

听后,这些人一个接一个地放下石头离开了,从年长的开始,到最年轻的。

最后,耶稣独自面对那名妇人。他问她:“还有谁定你的罪吗?”她回答:“没有。”耶稣说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;去吧,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。”(约翰福音8:11)

另一个例子是在《约翰福音》第5章1-14。一名瘫痪了38年的人坐在毕士大池边,耶稣来到他面前,问他是否愿意痊愈。耶稣医治了他,并吩咐他拿起褥子行走。那天是安息日,他因此被犹太宗教领袖指责“在安息日工作”。

稍后,耶稣找到他,对他说:“你已经痊愈了,不要再犯罪,恐怕你遭遇的更厉害。”(约翰福音5:14)

每次相遇的背景是什么?

首先,这两人都处在完全绝望的境地。那名瘫子受苦了38年,始终没有人帮助他进入那被认为能治病的水池。那名妇人则因犯了奸淫面临羞辱和死亡。他们都无法自救,也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。那些被认为是神代表的犹太宗教领袖,定那妇人的罪,认为瘫子是被咒诅的人。

其次,耶稣以怜悯与权能介入。他本可以无视那妇人,或不回应陷阱问题,也可以对那瘫子视而不见。但他选择介入,用行动将那妇人从死亡边缘救出,尽管她确实有罪;又将那瘫子从长年痛苦中释放出来。耶稣从法律或身体的危险中拯救他们,显明了他深切的爱。

第三,耶稣的怜悯加剧了他与犹太宗教领袖之间的冲突。在《约翰福音》第5章中,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了瘫子,这引起了犹太人的愤怒。耶稣用真理和神的权柄回应他们。在《约翰福音》第8章中,宗教领袖明显操控了整件事,他们并不是出于对真理或律法的关心,而是为了羞辱和陷害神的儿子。耶稣的怜悯反而揭露了这些宗教骗子和伪善者。

第四,耶稣所说的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,是在他已经施行拯救之后才说的。他并没有要求对方先做出某种行为或顺服,才愿意医治或施怜悯。耶稣是先白白赐下怜悯,然后才呼召他们活出一个基于感恩与恩典的新生命。他的救恩释放了他们,使他们得以活出更新。如果他们回到旧日的生活与罪中,那就等于否认了神的工作。

耶稣在这些事件中是否支持律法主义?

律法主义的意思是相信人必须通过行善积德才能得救。律法主义教导人靠自己的努力和顺服来换取救恩。但正如前文所见,耶稣是出于爱而无条件地施行拯救。那份“行义”的呼召,是救恩的结果,而不是前提。这名妇人或瘫子本身无法靠什么去赢得耶稣的恩典。事实上,耶稣的怜悯反而暴露了那些真正的律法主义者——祭司、法利赛人、文士和犹太宗教领袖。

新约圣经清楚地否定了“靠行为得救”的观念:

“你们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着信;这并不是出于自己,乃是神所赐;也不是出于行为,免得有人自夸。”(以弗所书 2:8-9)

当耶稣说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的时候,他已经是那位先施怜悯的救主了。他并不是说:“你得先不犯罪,我才帮助你。”他们在那个时候是完全无助、无法自救的。相反,他的意思是:“我已经救了你,现在你可以自由地活着。”神完全的怜悯,不只是拯救我们脱离定罪,也赋予我们能力活出更新、正直的生命。

只要继续读《以弗所书》2章8-9节之后的第10节,这个原则就更加清晰了:

“我们原是他的工作,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,为要叫我们行善,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。”

我们不是靠行善得救,也没有人曾因行善得救,但神拯救我们,是为了我们可以行善。他将我们从罪的权势和刑罚中释放出来,使我们能以爱为动机、公义为方向,与天父一同奔走人生的使命。耶稣那句“不要再犯罪了”是在呼召我们活出这个新的自由。

圣经中还有哪些经文揭示类似的原则?

在四福音书中,耶稣常常先救人、医治人,然后才呼召他们做出回应。这种模式不断揭示一个原则: “行动”是从“被拯救”中自然流露出来的,而不是反过来。

  • 在《马可福音》5:1-20 中,耶稣医治了一个被成千上万鬼附着的人。这人被释放后想跟随耶稣,但耶稣却说:“你回家去,告诉你的亲人主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,是怎样怜悯你。”耶稣先拯救了他,然后才差遣他为神的国度作见证。

  • 在《路加福音》17:11-19 中,耶稣医治了十个麻风病人,随后吩咐他们去把身体呈给祭司查看(按照律法的规定)。虽然十人都去,但只有一人回来感谢耶稣。

  • 虽不在四福音书中,耶稣在《使徒行传》第9章中也以类似方式对待保罗。在前往大马士革的路上,耶稣以荣耀的显现使扫罗(保罗)暂时失明,并对他说:“你进城去,必有人告诉你当做的事。”后来,神差遣亚拿尼亚去医治并教导保罗。

  • 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的时候,首先是靠逾越节的羊羔之血得救;法老放他们走之后,神又以红海分开的神迹继续拯救他们。只有在神拯救他们之后,祂才赐下律法,教导他们如何作为神的子民而活。

从头到尾,圣经呈现的都是一个完整的真理:救恩成就之后,才有回应的行动。

神不是救我们去什么都不做,而是要我们走一条新的道路,活出新的目的。我们之所以“去”与“行”,是因为祂已经白白赐下恩典。

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对我们今天意味着什么?

回顾耶稣说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的这两则叙述,我们可以领悟出几条重要的功课:

第一,我们同样无法靠自己得救。

就像那名犯奸淫的妇人和那名瘫子,我们在人生的困境与罪的辖制中毫无出路。靠自己,我们逃不脱审判,也找不到医治与释放。我们需要一位救主。

第二,耶稣拯救我们,不是因为我们配得或足够好。

祂在我们破碎、仍是罪人的时候就爱了我们。祂怜悯我们的光景,不希望我们受苦,也不愿我们因罪而永远灭亡。天父赦免我们的罪,把我们的过犯丢弃得远,如同东离西那样远。在那名妇人和瘫子的事例中,耶稣都是先主动施恩,并且希望他们活得自由。同样,祂拯救我们,也是为了一个目标——与他建立正确、和好的关系。

第三,如果我们回到罪中,就无法与神真正和好。

罪使我们与天父隔绝,我们又怎能继续活在罪中呢?神之所以厌恶罪,是因为罪会伤害我们,也伤害他人。他不能在爱我们的同时接纳我们的罪。如果我们回头又陷在罪中,那就不是从罪中得拯救。耶稣救我们,是为了新的生命与目的。我们不再为自己而活,而是与基督亲密同行,并将这份自由与他人分享,无论是用言语还是行动。

第四,这种新生命荣耀神,也揭露律法主义的虚假。

其他宗教都是“先做再得”,只有福音告诉我们“先得再行”。因此,真正从恩典与怜悯中活出来的生命,会揭示出虚假的信仰系统。以爱为动力、在自由中行走的生活,会挑战那些想靠自己行为换取属灵地位的人,从而带来冲突。但神也愿意释放他们。

“去吧,不要再犯罪了”

至今仍是对我们的一种呼召。不是为了换取救恩,而是因为我们已经白白得着救恩。我们也只有靠着圣灵的能力——那是神在我们悔改之后所赐的恩赐——才能真正活出义的生命。

耶稣邀请我们与祂亲密同行,享受自由、活出目的,并将荣耀归给神。